快速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之二)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4

4. 既然个人不能公开募捐,那通过网络发帖向公众寻求捐赠救助家人,是不是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答:在信息真实的前提下,网友寻求捐赠救助自己的家人,属于个人求助,这与法律上的开展募捐具有很大区别,也不属于慈善活动,因此不受《慈善法》约束,当然也不违反《慈善法》相关规定。

5. 慈善组织可以直接开展公开募捐吗?

答: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需要先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其条件是慈善组织必须依法登记满二年,然后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制定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地域、负责人姓名、地点、捐赠方式、银行账户等)。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决定。慈善组织在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后,才能够开展公开募捐。

6.企业如果将慈善活动和经营行为相结合,应如何实施?

答:为了鼓励和支持捐赠,同时避免虚捐、假捐、诈捐等各种问题,《慈善法》第三十七条对实施的过程作了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演出、比赛、销售、拍卖等经营性活动,承诺将全部或者部分所得用于慈善目的的,应当在举办活动前与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签订捐赠协议,活动结束后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并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开。”

来源:凤凰公益

 

积小善  成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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