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慈善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了帮助大家快速、清晰地了解这部法律,中国慈善联合会编写了知识问答,快来学习一下吧。
1. 什么是慈善活动?
答:根据《慈善法》第三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提供服务的形式资源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公益活动都属于慈善活动:(一)扶贫、济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2. 什么是慈善组织?它有哪些组织形式?
答:根据《慈善法》第八条的规定,慈善组织是依法成立,符合《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所谓非营利是指慈善组织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慈善活动,但非营利不是说慈善组织不能有收益或者盈利,或者开展慈善活动必须是无偿的。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依法进行投资或者收取合理的服务费是法律允许的,但其收益或者盈利必须继续用于慈善目的,不得进行分配。
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3. 个人除了通过捐赠财产和提供服务的方式参与慈善,可以公开向社会募捐吗?
答:个人不可以公开向社会募捐。如果个人确实需要开展公开募捐,可以与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集的款物,用于符合条件的受益对象。
来源:凤凰公益